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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关于出境入境管理的规定》(841号令)落地,对广东出国留学行业的影响分析

《国务院关于出境入境管理的规定》(841号令)落地,对广东出国留学行业的影响分析

2026-08-25 11: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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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出台背景

2026年7月22日,国务院总理李强签署第841号国务院令,公布《国务院关于出境入境管理的规定》,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重要配套行政法规,全文共19条,2026年9月15日正式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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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官方答记者问,出台本规定主要三方面现实考量:第一,完善我国公民出境安全风险防范机制,应对部分国家地区战乱、治安、灾害等风险,保护我国出境公民人身安全;第二,规范外国人入境管理,处置虚假申请入境等乱象;第三,规范出境入境中介服务。2018年取消因私出入境中介机构准入许可之后,中介机构数量快速增长,同时出现机构底数不清、部分机构虚假宣传、协助造假、侵害消费者权益等问题,亟需制度加以约束规范。

本规定同时约束中国公民出境与外国人入境,并非专门针对留学行业的专项政策,留学、旅游、商务、探亲等所有出境场景均适用本法规。合法真实的出国留学行为不受新规限制,网上流传的“收紧普通学生出国留学通道”属于误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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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规核心条款与留学相关要点梳理


(一)建立出境安全风险防范制度,高风险地区出行予以提醒劝阻(法规第二条)

国务院外交、文旅主管部门及驻外机构将持续发布境外安全提醒与目的地风险提示。移民管理机构在护照受理、边防检查环节,会对计划前往高风险国家地区的公民进行安全提醒;对于风险等级最高、恶性人身案件高发的国家和地区,必要时可以劝阻公民前往。

>对广东留学家庭提示:劝阻不等于强制禁止出境。建议学生、家长密切关注外交部领事保护中心安全提醒,审慎评估局势动荡、治安风险极高国家的留学选择。

(二)出境事由必须真实合法,虚假材料将不予出境(法规第三条)

出境入境全部申请事由应当真实合法。移民管理机构有权核查身份、申请材料,申请人应当予以配合。出境人员提交虚假材料、作出虚假陈述,移民管理机构有权不予签发证件或者不准出境;为他人出具邀请函、证明材料的单位、个人,需要对材料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出具虚假材料将面临罚款处罚。

>行业重点提示:以往部分留学申请中存在的成绩单造假、背景材料伪造、虚构留学背景等行为,不仅会被境外院校拒录,新规实施后,在出境环节也将面临法律层面后果。广大广东留学生务必坚持真实材料申请,切勿轻信中介“材料包装、保录取”的违规宣传。

(三)明确不准出境法定情形,划定法律红线(法规第四条)

法规列明三类中国公民可被依法决定不准出境的情形:

1. 骗取出入境证件、非法出境入境,受到行政拘留处罚的;

2. 在境外从事违法犯罪,危害国家安全利益的;

3. 违反出口管制、技术进出口管理规定,可能危害国家产业、技术安全的,商务主管部门可以决定不准出境。


>澄清网络误读:该条款约束对象是已经发生相关违规违法行为的人员,并不是对高科技专业学生群体设置普遍性出境限制。普通理工科、AI方向学生正常申请海外院校,只要申请事由真实合法,不受该条款约束。

(四)出入境中介服务全面进入备案管理时代(法规第七条-第十三条)

2017‑2018年国家取消留学出入境中介行政审批许可,行业维持近十年无行政许可监管状态。本次新规正式建立机构+从业人员双重备案制度,是行业监管制度重大调整。

1. 备案时间要求:新设立中介机构,成立15日内向属地移民管理机构备案;已经开展业务的存量中介机构,需要在新规施行之日起90日内完成备案(2026.12.14前),从业人员由所属机构统一办理备案手续。

2. 机构硬性准入条件:机构必须合法设立;法定代表人无故意犯罪刑事处罚记录;具备专业人员、资金、经营场所;一线服务人员不得有危害国家安全、妨害国边境管理类故意犯罪前科;建立人员、档案、数据安全、合规管理制度;出境中介需要具备境外合作机构合作关系或意向书。境外企业、机构不得直接在中国境内开展出入境中介业务;国内依法注册设立的外资、港澳台资机构完成备案后可以合规经营。

3. 中介机构法定禁止行为

① 虚假宣传、夸大误导招揽客户;

② 提供或者协助客户伪造申请材料,协助违规办理护照、签证;

③ 泄露、倒卖客户个人隐私信息;

④ 超出备案范围开展业务;

⑤ 协助跨境违法犯罪活动;

⑥ 公职、军队人员委托办理外国国籍、境外永居等业务,中介不得承接并且要向监察机关报告。


4. 处罚机制:未备案、违规经营的中介机构,可责令整改、罚款、停业整顿,情节严重吊销营业执照;机构直接责任人也设置个人罚款;个人私自开展出入境中介业务同样会被处罚、没收违法所得;相关违法信息依法对外公示。

>广东行业提示:粤港澳大湾区留学服务机构数量众多。新规落地之后,备案将成为机构开展业务的法定前提。广大会员机构应当尽快梳理内部合规流程,按时完成备案;广大留学家庭选择服务机构时,建议优先选择完成备案的正规机构,留存合同、沟通记录,警惕无备案个人、境外机构在境内招揽留学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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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广东留学生与留学家庭的实操建议


1. 坚持真实材料申请:成绩单、实习证明、文书背景全部如实提交,拒绝任何形式造假,规避出境受阻风险。

2. 关注目的地国家安全风险:申请留学国家之前,查询外交部发布的海外安全提醒,谨慎选择高风险地区院校。

3. 审慎筛选留学服务机构:后续优先选择已经完成移民管理机构备案的机构;拒绝“保录取、材料包装、包过签证”等不合规宣传;拒绝境外机构直接在国内提供中介服务。

4. 理解政策定位:保护合法出境,打击违法乱象**。新规的监管对象是造假申请人、黑中介、违法跨境行为,不是正常赴海外求学的学生。只要留学目的真实、材料真实,不会受到额外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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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广东国际教育服务机构的合规指引

1. 高度重视备案制度,按照法规时限,完成机构、从业人员备案工作,梳理完善经营资质、场地、人员档案。

2. 全面开展内部合规自查:严禁协助客户伪造成绩单、推荐信、资金证明等各类申请材料;杜绝夸大宣传、虚假保录承诺。

3. 做好客户信息保护,完善客户资料存储、数据安全管理制度,严禁泄露、售卖学生个人信息。

4. 遇到公职、军队人员委托办理境外国籍、永居等业务,按法规要求拒绝承接,必要时按规定上报。

5. 规范对外宣传,向学生、家长客观解读841号令政策,不渲染恐慌,不传播网络自媒体过度解读、谣言,对外解读以国务院、国家移民管理局官方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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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语

本次《国务院关于出境入境管理的规定》重点规范出入境中介经营秩序、压实出境人员守法义务,在保障合法留学出境需求的同时划定合规红线。相关机构可持续关注备案配套细则,依法合规开展业务;留学家庭理性规划出境求学,自觉遵守法律法规。